2017年2月24日农业部发布【2017】4号通告,实施六年的珠江禁渔期制度作出新的调整,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即由原来的2个月增加至4个月。
这提前“来访”的禁渔期,加上时间延长了,是否会打乱渔民的阵脚?对渔政人员工作部署有何影响?农业部又为何突然有这一决定?以身试法又有怎样的后果?
现场走访
渔民:禁渔期提前到来让他们措手不及
“禁渔时间提前了,让我们措手不及,很多虾笼都还在水里,来不及收;禁渔时间变成4个月这么长,这几个月是鱼虾最多的时候,是一年中捕捞的旺季,不让捕捞我的损失很大啊,生活都成问题。政策要遵守,但希望政府体谅我们渔民的困难,多发点补贴。”
——昨日,在德胜河畔,大良漕渔村渔民梁叔正忙着收虾笼,他认为禁渔期调整让他们始料未及,希望政府多体谅渔民。
渔政人员:压力虽增但必须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今年起禁渔期作出重大调整,从收到通告到禁渔制度正式实施只有短短三天,宣传时间太短。禁渔实施了六年,有一定基础,但这次廷长至4个月,宣传最关键。让广大渔民理解支持禁渔政策,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是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的前提。时间紧,任务重,执法压力大,相关的配套工作还有很多要去做。”
——顺德渔政执法人员李成昨日还在各渔民集聚点宣传新的禁渔制度,他认为,禁渔政策利国利民,作为执法部门就是再辛苦也要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
典型案例
他,因电鱼而坐牢
连某某曾因盗窃被刑事处罚,2001年刑满释放。2016年5月24日5时30分左右,连某某驾驶木船到勒流街道龙眼村主河涌水域进行违法电鱼作业。到当日早上9时许,被民警查获,现场查获电鱼设备一套(含电鱼机、蓄电池、电线、网兜等)及杂鱼35.7公斤。连某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6月21日被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已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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