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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建绿地一半要下沉
发布日期:2018-01-29 00:00:00.0 来源:. 浏览量:98

     日前,《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细则》)开始公示,其中提出,除公园之外的新建绿地,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应当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此外,阳台与天面共用的排水立管,应另设天面雨水立管,并将阳台排水立管接入污水管。
 
      近年来,海绵城市理念不断推广,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提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为此,《实施细则》中也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水工程应当根据排水规划采取雨污分流、地表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工程措施,使建设后的地表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地表径流量。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除公园之外的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应当低于周围地面50毫米,设于绿地内的雨水口顶面标高应当高于绿地20毫米以上;并可以设置能在24小时内排干积水的设施。这意味着,未来在小区、公共道路等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下沉式绿地,此前也有市民担忧,下沉式绿地积水容易滋生蚊虫、卫生问题堪忧等。而《实施细则》也考虑到这点,明确规定,下沉式绿地要在24小时内排干积水。
 
      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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