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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体制改革 加快现代种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01-24 00:00:00.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量:495

 粮安天下,种铸基石。种子是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进步的最重要载体。种子技术的创新,带动着耕作栽培、植物保护、农业工程、农业环保、农产品加工等各领域的发展。品种选育一旦取得重大突破,就会带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幅提高。可以说,种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命线”。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并且主要装中国粮,就必须牢牢把种子抓在自己手中。特别是在我国不断增强的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把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必须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都围绕着种子问题作了精辟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突出种业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地位,把种业做大做强。

  近些年我国种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培育和推广了一大批优良品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作用十分明显。但必须看到,我国种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时期,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整体水平还不高,种子企业的科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比较弱,种业还不能充分发挥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全面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健全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筑牢种业安全根基。


  一、加快推进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我国种业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面对种业育种创新主体、模式、机制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必须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当前推进种业科技体制改革,关键是要促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人才、技术、资源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要鼓励主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限期与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科研人员要专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国家财政科研经费对基础性公益性投入予以重点支持。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打破人才流动体制障碍,消除身份限制。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二、培育和发展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种业企业。企业强则种业兴。发展现代种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要通过项目引导、政策奖励等,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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