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急于求成,对中央政策存在误解误读,导致农村土地流转过快过急,需要切实加强引导,促进土地流转规范运行。日前,记者就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问题,采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张红宇司长。
记者:近年来,各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热情很高,速度也明显加快,请问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把握好这一进程?
张红宇: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各地在土地流转上积极性很高、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总体是平稳健康的。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转比例达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个百分点。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超过287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个。但是也要看到,在快速发展中,部分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正确引导,避免走弯路。土地流转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原则,我们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做到认识不偏差、执行不走样。在这个问题上,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看到发展的必然性、明确性,坚持改革创新,鼓励实践探索;又看到过程的长期性、复杂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总的讲,土地流转要规范有序进行、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农村土地流转涉及承包农户、规模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利益,地方政府也十分关注,请问到底谁说了算?
张红宇:土地流转是资源配置的过程,应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但土地又是农民的命根子,政府必须维护好农民利益,要搞好管理服务,发挥规范和引导的作用。法律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依法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权益,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应当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由农民说了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和限制。因此,在土地流转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现在,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靠行政命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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