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开平市农业局为前来申请《养蜂证》的养蜂者发放了首个《养蜂证》,为保障开平市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加强养蜂业的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开平市农业局根据农业部、广东省、江门市《关于做好养蜂信息备案和养蜂证发放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养蜂证》发放工作,对前来申办的养蜂人员进行基本信息备案,并进行现场察看,要求养蜂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生产、经营和正确使用投入品,确保蜂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开平市将加强宣传工作,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开平市农业局登记备案,免费领取《养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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