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区农业局在金顺龟鳖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室举办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培训班,该合作社成员以及周边龟鳖养殖户超过150参加了培训。
区农业局渔业畜牧科副科长朱天武依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申领意义及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应当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驯养繁殖证》后方可进行,出售、收购、利用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利用证》后才可,总括来说就是先取证,后行动。申请《驯养繁殖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适宜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2、具备与驯养繁殖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3、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的饲料来源。培训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笔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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