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区农业局获悉,为大力培育本土农业品牌,顺德将鼓励农业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拟运用顺德区2016-2017年度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十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对积极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区域品牌”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扶持。
记者留意到,此次奖励的适用对象为在顺德行政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相关生产企业,以及农业相关的事业单位和社团。在奖励标准上,拟对在顺德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域拥有固定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稳定,且在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仍持有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单位,每个认证的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本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顺德2016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的单位(包括自动获得和专家评审获得两种途径),每个产品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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